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7月26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1697號
附件: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pdf檔各1份
主旨:修正「使用原料『蛹蟲草(Cordyceps militaris)子實體』之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名稱並修正為「食品原料『蛹蟲草(Cordyceps militaris)』之使用限制及其食品之警語標示」,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
公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