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0712號
主旨:公告訂定「食品原料『雞冠萃取物(含透明質酸鈉)』及『流行鏈球菌發酵物(含透明質酸鈉)』之使用限制」。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
公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