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11年5月31日發布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增訂食用油脂中縮水甘油脂肪酸酯(GEs)之限量規定,本項管制規定預定自113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敬請各業者應確認原料油脂符合標準後,始得做為加工原料,以確保食品安全。